公务员提职晋升现在基本上是按照两个条例规定进行,提拔领导职务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职级晋升依据去年新近出台的《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于2002年颁布实行,去年作了最新修订。条例主要针对的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提拔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对资格条件进行了规定,后来逐步扩大科级干部晋升,成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规范。按照条例,提拔领导职务要求: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这是目前提拔领导职务的通用标准。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去年六月份出台并开始实施。原来的非领导职务晋升全部改由职级晋升替代。套改后,副主任科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对应四级调研员,调研员对应二级调研员;副巡视员对应二级巡视员,巡视员对应一级巡视员。晋级有任职年限要求,在晋升一级调研员之前,每满两年即可晋升下一个职级。首次套改晋升任职年限累计计算。比如原来副主任科员任职满六年,套改四级主任科员后,相当于四级主任科员任职满六年,从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需要两年,三级晋升二级主任科员需要两年,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需要两年,如果没有条件限制,六年的副主任科员套改后理论上可以晋升到一级主任科员。
然而,这只是理论上的可能。实际上,职级的晋升是有名额限制的,并且目前套改晋升的政策是“一套两晋”,即一次套改,首次套改不受职级限制,套改后允许两次晋升,并不是无限制晋升,由此产生了很多问题:
第一,是晋升并不像想像的那么顺利,很多单位在首次套改后职级就几乎处于满额状态,留给后面的人晋升的机会并不是很多。
第二,晋升分级化不明显。比如县区,从三十多到退休这个期间,每个人都有充足的晋升年限却因为名额有限无法晋升,绝大多数人停留在一二级主任科员这个区间,年轻的和年老的公务员在在职级上拉不开差距,不利于工作积极性的调动。
第三,晋升设计比较复杂不够透明,晋升有比例限制,在比例之内怎么确定名额,碰到条件相当的谁先晋升,条例里只写了一句“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确定”,怎么确定,这里面存在太多的主官和主观因素。
第四,关于军转干部的职级晋升问题,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未来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去化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