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审核
项目名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审核
管辖范围:全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
132号);
3、《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冀劳社〔2007〕41号)。
申报条件:需报省政府审批的,由市人社局负责提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需报国务院的审批的(含扩权县)由市人社局提出审核意见后,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审核认定意见。
申报材料: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情况的函;
2、土地权属调查确认表;
3、地方政府关于补偿合法性和安置可行性的说明材料;
4、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
6、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银行进账单及预存款收缴单位的收据
凭证(复印件须加盖红章)。
办理程序:1、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报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报卷材料报到我处审核,处室对受理与否提出受理意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以补正材料通知书形式一次性告知呈报单位补正相关材料。10个工作日内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受理,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正式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2、需报省政府的,由市人社局出具审核意见;需报国务院的(含
扩权县)由市人社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人社厅审核。
办结时限:收到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报国务院的(含扩权县)10个工作日内报省。
承办部门:bet365娱乐网农村社会保险处
承 办 人:张 霖 牛 清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办公地点:青园街102号618室
联系电话:86687834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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