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变更流程
一、提供申请书与申报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及副本原件;
(三)根据变更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1、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2、提供变更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具备有产权的经营场所,或者租用租期应不少于2年的固定经营场所);提供办公设施清单(具备电脑、电话、传真、档案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以及信息管理系统);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出具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材料审查及该单位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后出具受理或不受理决定书。
三、10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形成核查报告意见书。
四、出具准予或不准予变更决定书
五、经领导审批同意后重新核发或修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附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