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
项目名称: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
管辖范围:全市
政策依据:1、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3〕141号);2、《河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部分专家待遇的通知》(冀人发〔2002〕116号)
申报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延长退(离)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限:1、所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硕士、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的,退(离)休后将对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的。2、特殊专业和新学科、重点学科急需的。3、贫困地区、山区和县以下地区以及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工作确实需要的。4、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和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离)休后尚无人接替的。5、确因工作需要的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享受政府津贴的高级专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和重点掌握的学术(重点学科)带头人。6、经市、地人事部门确认的本市、地急需的高级专家。
申报材料:《专家延长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职称证书,专家证书,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正式申请)
办理程序:1、专家所在单位申报;2、承办人审查材料提出初审意见;3、处长复核、处务会研究;4报主管局长、局长审核;5、报人社厅审批
办结时限:副高15个工作日内办结,正高15个工作日内上报
承办部门:bet365娱乐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承办人: 杨显素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办公地点:青园街102号508室
联系电话:86689132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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